【114-1社會工作實習徵求】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114年度暑期學生實習申請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暨所屬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受理114年度暑期學生實習申請
一、實習單位:臺北市政府心理衛生科。
二、申請辦法及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欲申請者至遲須於114年3月17日(一)前備妥申請資料(一式兩份,含信封並請勿裝訂)送達系辦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由同學自行負責。
2.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須接受面試擇優錄取。
三、申請文件:申請表(如附件)、申請名冊(如附件)、履歷、自傳、實習計劃書、歷年成績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