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1社會工作實習徵求】新竹縣政府
一 、徵求單位:新竹縣政府社會處
二、實習名額:請參閱附件實習員額表。
三、實習時間:114年度7月至114年8月,至少6週 240小時 。
四、申請資格:
1.社會工作相關科系三年級以上學生或研究所在學研究生。
2.以修畢社會工作(含概論)、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社會福利政策與行政等課程為優先。
五、申請文件:實習申請表(需註明欲申請本府實習科室名稱)、履歷、自傳(含照片)、實習計畫書、歷年成績單、其他資歷證明文件等。
六、申請程序:申請時間自114年3月1日起至4月10日止,欲申請者至遲須於114年3月21日(五)前備妥申請資料(一式兩份,含信封並請勿裝訂)送達系辦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並由同學自行負責。
七、注意事項:欲申請實習之學生請先行上新竹縣政府社會處社會處網站了解各單位業務,再依志願選填實習單位及順序。
八、聯絡人:各實習單位實習業務聯絡人,請參閱附件員額表。